日期:2013-10-21 09:50
项目经理好比一个生产企业的车间主任,只负责履行与建设方施工合同的生产管理,签订合同采购原材料并不是车间主任的事。因此,项目经理未经企业授权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有把项目经理的职权理解扩大至与工程有关的全部内外关系,把项目经理签订合同的行为认定为职务行为由企业承担责任的不少案例。究其原因,在于注意了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项目经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