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2 11:10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
3.1.2 2009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395.43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含在建)一个。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