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乡镇兽医站扩建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23 23:45
一起密封递交)
2)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与投标书一起密封递交)
3)具有牧业器械经营资质(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与投标书一起密封递交)
4)提供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与投标书一起密封递交)
5)技术要求中标记“△”产品的非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与投标书一起密封递交)
3.4分包四:
6/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6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