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资着眼模式创新
日期:2013-10-25 09:56
。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优先股,一方面能够使企业较快实现融资,并且有效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并降低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能够使社会公众获得稳定的股份分红收益,从而增加社会公众的财产性收入。为此,应允许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发行优先股,并支持社会公众认购及持有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的优先股。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筹备推出优先股制度,这将为未来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发行优先股提供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
  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的股权融资向社会公众有条件开放。基础设施投资类公司除了发行优先股,还可以采取股权融资的方式进
10/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