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监理行业若干问题的思考
日期:2013-10-25 10:14
不服从监理的管理,监理单位报告了业主,就合同而言,这就是尽到了监理义务了,为什么还要报告政府,合同不是和政府签订的,很多时候,监理单位擅自报告政府,就意味着与业主的业务划上句号。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事故在监理左右危难中发生。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法律的界定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定,不应该由法官和律师牵强附会。

毕竟,安全的投入和实施在施工单位。如果,监理尽到了检查,督促整改的业务,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报告了业主,监理单位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监理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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