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太安镇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0-29 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太安镇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3]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资金及镇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南县太安镇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工程
2.2项目地址:太安镇场镇
2.3建设规模:改建原机关食堂、大会议室520平方米为公共服务窗口用房。改造附属裙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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