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31 1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文处理签(收文办字:C字3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大足区财政局(足财评审【2013】69号),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足区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观音岩村、明星村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0.11万亩,总投资约140万元。
2.3 计划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