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01 09:34
两方派出的监理人员的资质和业绩均须满足后审相关条件。
E.联合体共同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牵头人或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G.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任务量不得低于本项目工作量的50%,任务量以承担投资规模以及派出人员(50%)等进行衡量,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任务量不足50%,将被视为联合体投标无效。
H.联合体中标的两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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