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1 10:15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3年 11 月 8 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26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为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