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1 14:43
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
①对招标人提供的气象、水文、地质、测量、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及完善;
②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推荐污水处理工艺、投资额、运行要求、水质指标和用地指标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投标时,可采用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中推荐污水处理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进行投标,但采用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