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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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运行资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牵头。
3.3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不分标段)。同期进行招标的5个标段①梁平县福禄镇、石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