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定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04 10:26
1.招标条件
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定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正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璧山县正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县正兴镇。工程规模约4400O,投资额约540万元。工期 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室外雨污水(含雨污水检查井)、室外给水、室内排水、室内强弱电等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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