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5 10:52
1、招标条件:
垫江县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工程总投资约273.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50万),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注:各投标人务必到现场自行踏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安镇三河口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46.5平方米(长47米 、宽9.5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