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石柱县蚕溪河小流域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05 1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龙河项目区蚕溪河小流域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保复【20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资金。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km2,其单项措施为:坡改梯25hm2,水土保持林92 hm2,经果林138 hm2,封禁治理520 hm2,田间道路1.6km,排洪沟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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