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6 10:1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公路立交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含立交)工程等类似监理业绩1个及以上。(2008年1月1日至今是指以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竣工)时间为准)
2.2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