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日期:2013-11-06 10:49
建设用地规模。
3.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地保护区和水系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
4.城市四线及其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包括: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5.关系民生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6.重要场站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干路系统(特大城市为城市主要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主要控制节点和车辆基地。
7.生态环境保护,包括: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
8.综合防灾减灾,包括:城市抗震设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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