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日期:2013-11-06 10:49
要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用地布局。
5.居住用地
(1)提出住房建设目标;
(2)确定居住用地规模和布局;
(3)明确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提出保障性住房的近期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原则等规划要求。
6.综合交通体系
(1)提出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明确交通发展目标、各种交通方式的功能定位,以及交通政策;
(2)确定对外交通设施的布局,提出重要交通设施用地控制与交通组织要求;
(3)确定城市主要综合客货运枢纽的布局、功能与用地控制;
(4)确定城市道路系统,提出干路的等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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