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6 10:49
展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标准;
(2)提出污水处理厂、大型泵站、垃圾处理厂(场)等重要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要求。
10.生态环境保护
(1)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2)确定环境功能分区;
(3)提出主要污染源的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1.综合防灾减灾
(1)明确抗震设防标准,提出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建设要求,规划主要防灾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和救援通道;
(2)确定城市防洪排涝的基本目标与设防标准,提出重点地段的防洪排涝措施;
(3)确定消防、人防的建设目标,提出主要消防设施的布局要求;
(4)提出主要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