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日期:2013-11-06 11:06
件编制单位资质除满足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设计文件签署
2.3.1方案设计文件应由与设计单位具有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
2.3.2方案设计文件宜设置设计人、校核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不少于六个技术岗位的签署栏,并采用打印姓名字体和手签姓名字体的签署方式。
2.3.3国家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其设计人员还应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上加盖个人有效注册执业印章。
2.3.4同一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和签署两个以上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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