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6 11:06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包括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及相关轨道交通、长途客运、城市公交等;
(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6)简述工程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