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工程(南段)供电设备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08 15:02
: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00吨,具有在2个国家重大工程(轨道交通、机场、大型电站等)中的供货业绩。中标时需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必须的试验报告(包括防腐蚀试验等)。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资格预审;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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