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梁沱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14 11:58
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_贰_级及以上资格;
3.1.4 投标人近3年来(指2010 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已完工2个及以上的与本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工程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3.1.5 投标人应在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