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15 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2]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秀山县中和街道新齐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200平方米;
2.3 项目造价:约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基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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