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5 11:02
设计等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强电设计、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节能设计(不含绿色建筑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
2.6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