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电除尘器技术改造(第二次) 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19 11:40

3.1.4、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证明材料,并提供2010―2012年财务状况报表。
3.1.5、具有135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已成功投运的3个及以上工程业绩,以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和盖章页复印件并盖公司鲜章(不能盖合同章)为业绩依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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