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9 14:15
④、压缩空气系统;⑤、终端设备带;⑥、电源系统。
注:A、本次招标的医用气体工程不包含第十层手术室、第二层急诊ICU及第十一层中心ICU,但需预留接口。
B、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平面图、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各系统深化设计及安装(如有工程量增减按实结算)。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 医用气体工程 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