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0 14:58
构(钢架)和亮化等深化设计,制作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效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的注册经营范围涵盖标识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或标识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3.1.2 近三年(完成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年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大型公用建筑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