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1 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场镇倒虹管至田家院公路工程已由 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3] 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星寨村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3公里,按四级通村道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
2.3 项目投资:约170万元。
2.4 工期:计划30日历天。
2.5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