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5 09:43
制作、质量检测、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以及现场安装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其营业范围具有广告灯箱制作或LED产品制作;营业执照2012年年检合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