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办公大楼空调系统末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11-25 11:26
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符合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投标人资质完整、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或国税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④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
3.2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形式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3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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