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5 11:26
币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符合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投标人资质完整、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或国税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④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
3.2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形式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3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