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5 12:05
渝建价协[2013]44号
各咨询企业:
为提高工程造价行业的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性低价竞争,保证工程造价成果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对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作如下通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城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