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5 12:05
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3】27号)文,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
二、政府相关部门、协会和各咨询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推动和不断完善工程造价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
五、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13]27号文原则上不能低于标准的80%收取咨询费用。
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