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6 1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建设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发[20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
2.2 项目概况: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共七层,地下一层为车库,地上六层为办公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1846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为: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