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9 09:40
标人近3年(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具有已经竣工的同类工程业绩(实际铺装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3个及以上,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且营业范围包含PVC地胶销售等内容;
2)投标人所提供的PVC地胶主材品牌必须是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合资产品;
3)投标人具有PVC地胶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近3年(2010年9月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