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9 09:59
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3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招标人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的时间:2013年12月9日前,如遇特殊情况澄清的时间顺延。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注:若地址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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