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分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异味处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12-02 09:38
制造商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获得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该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按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中国银行汇率中间值计算)(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代理商和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必须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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