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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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合格100万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两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照“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