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5 10:09
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总责,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资源型城市要按照本规划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序和重点,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
完善考核指标。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统计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