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高镇航道管理处生产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2-06 10:50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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