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9 09:55
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2、投标人2010年至今具有已完成类似智能照明项目或智能改造改造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且项目金额不少于75万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