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9 1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20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本级财政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县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8465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预算:约1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综合楼六层办公楼,一层地下车库及设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