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9 11:29
元,本项目投资约80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保修期24个月(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缺陷责任期为竣工合格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