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人民医院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2-09 11:42
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月 9日起在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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