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2 10:58
2.2.1本项目为EPC工程,包括污水预处理设施(2m3/h的处理量)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制造或集成(包括:界区范围内的总图、照明、道路)检验、试验、保险、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处理设施的性能保证、售后服务和竣工资料交付等,质保期二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2.2招标人提供废水预处理建设地块的桩基工程竣工资料,投标人可依据进行合理设计及施工。
2.2.3招标人提供污水预处理建设地块的详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