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12-16 1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江津区石门镇境内。实施规模为420.1公顷,新增耕地29.47公顷。预算总投资2009.4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24.83万元,设备购置费1.37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14年2月15日开工至2015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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