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7 09:50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款方式:
4.1由施工单位全额垫资进行修建。
4.2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95%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