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8 1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工程已由城发改委文【2013】1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城口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市级财政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性质: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3社
2.2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15728.27平方米。其中审判庭及审判配套用房12979.17平方米,车库2749.1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