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23 10:2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县发改委以石发改审【201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财政及县财政投资,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龙王村。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的建设内容从室外互通路旁边的一座10千伏电缆环网柜到1#楼负一层变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