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5 16:39
处理线设备(含抛丸、喷漆、烘干和辊道设备),壹套
(2)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至终验收结束的整个工期为三个月。
2.2招标范围:
满足技术要求所有参数的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初验收、包装、运输、上下车、到场开箱、现场装配、装配后的调试、终验收(包括生产线试生产)、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质保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如果是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资质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