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25 11:17
进行设计审查,出具设计审查意见书。
(4)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重庆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专项设计审查工作;并配置专人专职协助委托人本项目全过程完成相关行政审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审、报批工作。
① 对建筑、结构、装修、建筑设备等专业施工图进行行政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报批工作。
② 对消防相关专业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
③ 开展节能专项审查,出具设计审查合格书,并协助委托人完成相关行政报审工作。